美國永久居留權(United States Permanent Resident Card),亦稱作綠卡(green card),是用於證明外國人在美國境內擁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種身份證。〝獲得美國綠卡〞是指稱成為永久居民的移民過程。綠卡持有者的合法永久居留權是由官方授予的移民福利,包括可永久在美國居住與獲取工作的許可。持有者必須保持他的永久居留權居民身份,如果該身份所需的某個條件不再做到時,持有者將可能失掉該身份。所以奉勸有永久居留權者,可及早歸化美國公民入籍,即使持綠卡還未滿5年但並無法長久居住美國者更需及早規劃個好辦法,避免美國綠卡被取消,並可儘早歸化美國公民入籍美國。
美國公民身份較之永久居民有以下一些好處: 1.公民護照比綠卡好用。由於美國與很多國家有互免簽證的協定,持有美國護照到其他國家旅遊更加方便,而且會獲得當地國和使領館更多的保護。 2.美國公民成年後可以為父母、兄弟姐妹申請移民;而永久居民就不行。 3.美國公民幫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已成年子女申請綠卡時可縮短時間(只有美國綠卡是不可以申請已婚子女移民)。 4.美國公民享受更充分的政治權利和人身保障。公民一輩子住在海外,也不會失去身份。但綠卡者海外居留超過一年或多年來均短暫停留美國,或偶有超過6個月未回美國者,永久居民身份可能要失去。公民即使犯罪違法也不會被遞解出境,但綠卡持有者無此豁免。 5.美國公民如果又是該州州民在讀大學時每一學年學費就可少下好幾萬美金,且獎學金較易申請,申請大學及研究所較易申請到好學校。 6.美國在申請養老金、救濟金、其他社會福利條件方面更有利。綠卡持有者離境超過六個月,養老金就可能被止付。被遞解出鏡,養老金就會被消取。美國公民無此擔心。 7.美國公民的就業機會更多。許多敏感部門和關鍵職位,如官方軍務,國防外交,高科技和核心實驗室,嚴格限於公民。像監獄看守、巡邏警察一類低職務也是公民優先。 8.美國移民法的規範,永久居民一般要在持有綠卡5年後可以申歸化入籍為美國公民。如果是美國公民的配偶,持有綠卡3年並維持婚姻關係可申請美國公民歸化入籍,當然在這持有美國綠卡的後面5年或3年中每年要有一半時間居住在美國,未盡到居住義務者最好不要硬著頭皮勉強申請美國歸化公民入籍手續,可由聖波麗的李先生協助你補強一些條件再申請美國公民入籍會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