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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化美國公民入籍表格內容增加一倍

從今年五月份開始新版的歸化美國公民入籍的申請表(N400)內容增加了將近一倍,主要是配合刑事法及兒童犯罪法的修改,其中最主要是增加了個人婚姻狀態、婚姻歷史的詳細交待。對子女的關係交待。以及反恐問題的詢問,對犯罪記錄的詢問更為詳細,以及對最近五年在美國的居住及出入美國時間問的更詳細。根據美國移民法所規定美國綠卡持有者須連續在美國居住五年,每一次離境不得超過六個月、最近的五年中在美國居住的時間須超2年半,具備這些基本條件才能申請歸化美國公民。在我從事移民顧問的這30年間我每個月都會有碰到幾個客戶持有美國綠而想申請美國公民入籍,但我仍是找出有利的條件協助美國綠卡持有者歸化美國公民。(本文由李裕仁移民顧問提供)